正確使用與日常點檢

警告!1. 請在行駛前冷卻的狀態下,以胎壓計定期(最少一個月一次)檢查輪胎的氣壓,調整至車廠指定氣壓。車廠指定氣壓會標記在車輛的使用說明書,或車門附近等。若有不明之處請洽詢輪胎店。特別是扁平輪胎的氣壓不足,較難以目視來判斷,因此請以胎壓計做點檢。
 

2. 請確認輪胎有無龜裂,或是被釘子、金屬片、玻璃等刺傷、胎溝內有無石頭等異物。發現異物時,請洽詢輪胎店,將之去除。
 

危險!3. 請勿使用有外傷深達鋼絲、橡膠破損的輪胎。有可能造成輪胎損傷。能否修理請向輪胎店洽詢。
 

警告4. 輪胎的溝深使用限度為剩餘溝深1.6mm。在此之前請更換成新品輪胎。
 

5. 在高速公路行駛時,請確認小型卡車的剩餘溝深是否在2.4mm以上。 
 

6. 對車輛安全來說,輪胎擔任一個重要角色。另外,輪胎是用許多材料製成的橡膠製品,橡膠特性會因時間經過而變化,輪胎的特性也會隨之變化。這項變化為各種環境條件、保管條件、使用方法(載重、速度、空氣壓)等所左右,因此需要點檢。加上消費者自行進行的日常點檢,使用開始後經過5年以上輪胎,是否適合繼續使用,建議盡快至輪胎販賣店接受點檢。同時,建議備胎也要接受點檢。另外,即使外觀上看起來可以使用(包含剩餘殘溝尚未磨至法律規定值),製造後經過10年的輪胎(含備胎)建議更換成新的輪胎。另外,車輛製造廠根據車輛特性,有時也會將點檢或更換時期記載在車主手冊等,請確認記載內容。
※這裡記載的10年,僅是預估值。並非是輪胎的實際使用期限(即,是否適合繼續使用,或可能有安全性問題的時期)。因此,根據環境條件、保管條件及使用方法的不同,有些經過此年數後的輪胎仍適合繼續使用,也有尚未到此年數卻已不適合繼續使用的輪胎。即使是尚未經過10年的輪胎,也請注意是否有因為上述環境條件等而需要更換的狀況。另外,這個10年年數及輪胎店等建議使用開始後5年的點檢時期,皆非各輪胎製造廠、販賣公司、販賣店的品質保證期間‧期限。

 

警告7. 在積雪及凍結路面行駛時,請確認冬用輪胎的剩餘殘溝是否在新品的50%以上。請以在接地部上顯示冬用輪胎磨耗限度的磨損記號是否有露出,來判斷使用限度。溝深未滿50%的輪胎,無法做為冬用輪胎來使用。
 

警告8. 請勿超過車輛指定的載重量、人員,有造成輪胎損傷可能。
 

9. 備用輪胎的氣壓,請定期(最少一個月一次)點檢,調整至車廠指定值。
 

10. 調胎請根據車輛使用條件,含備胎也一起定期正確調胎。(但T型緊急用輪胎除外)
 

11. 若在胎邊部有標記指定旋轉方向或裝著方法等輪胎,請依照指示正確裝著。
 

12. 為了確保安全行駛,在輪胎點檢時,也請檢查輪圈氣門嘴有無劣化、龜裂。輪圈氣門嘴若有劣化、龜裂的情況,請向輪胎店洽詢。另外,請確認氣門嘴蓋有無蓋緊。
 

13. 請確認輪圈有無龜裂、變形等損傷,或有無明顯的腐蝕。
 

14. 請不要使用對輪胎有劣化等不良影響的物品,如瞬間修理劑或輪胎增光劑等。
 

15. 關於緊急用輪胎、使用緊急修理用具修理後的輪胎及失壓續跑胎破洞時的使用,請遵從車輛製造者的指示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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